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3-09-14 字體:大 中 小
掛靠公司到底是個什么角色?尤其在公路運輸行業,掛靠車輛幾乎是中國滿大街跑的車輛的一個客觀的存在。
既然存在就有一定有他的道理,在車輛掛靠公司和司機購車人之間到底是一種什么關系?掛靠公司給司機或者購車人提供了什么服務?司機或者購車人為什么要尋求掛靠服務?
我們知道,在我國從事商業運營的車輛必須是企業單位,而非自然人個體。為什么會有這種規定的出臺?對于主管機關來講有什么好處?
首先,從公務機構辦事效率來講,最直接的車輛主管單位,比如:車管所、運管局、交通局等等與車輛有關的公務機關來講,這些個體的車輛如果集中到一些單位名下,那么管理的幅度將大幅降低,各種關于車輛安全管理和文件的下發與傳達就有了一個橋梁 — 各類卡車掛靠企業來對其服務的車輛司機進行各項管理規定與服務的層層下達與宣傳,對國家來講也是一個搞活第三方服務經濟的方式,同時又能有效降低自身管理難度與幅度的兩全其美的策略。
其次,從風險擔當角度來講,當這些車輛如果出險事故等風險時,有掛靠企業在前端進行了歸集整理,便于司法機關、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掛靠企業來追尋肇事司機的責任,并且將掛靠企業進行了連帶責任處罰,便于掛靠企業對個體司機的有效監管和風險意識提升。所以從這個角度來分析,國家雖沒有說不承認掛靠服務的合法性(一般參照合同法的承包關系來處理相關法律訴訟),即在對抗善意第三者利益時,責任主體在掛靠企業及其實際控制人,但是利益分配在于掛靠企業與掛靠卡車實際所有人之間達成的協議執行,但也沒有找到比這更好更有效率的方法。我想這是掛靠企業還能存在并且還經營不錯的一個主要原因;
最后,從司機效率方面來講,一臺具備運營資質的車輛如果需要自己來做,首先你要有一間具備運營資質的公司,同時要去跑車管所、運管所、稅務局、工商所等等,而要去做這些事情,畢竟又不是一個常態(非常低頻)的事情,一年就是那么一次兩次,但是不去又不行的行為,而且稅務問題是每個月需要進行納稅等等,的確這些都是非常不經濟的,況且你一個司機還不一定跑得過來,而且有的事務還需要一些專業技能或者知識,比如稅務所的相關事務對接,與其自己跑腿,不如外包給一個專業的公司來做 — 比如卡車掛靠公司。從掛靠公司來講,可以有專門的團隊,包括有做稅務統籌、保險購買事故處理的、安全培訓和交規學習的、業務介紹和推薦的等等。
掛靠公司有其存在的社會價值和客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