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4-08-16 字體:大 中 小
為進一步優化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工作,推進“智慧海關”建設,海關總署啟用“海關行政相對人統一管理子系統(3.0版)”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功能,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進口商可以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者“互聯網+海關”向海關提交備案申請。食品進口商也可以向住所地海關提交紙質《收貨人備案申請表》及有關材料申請備案。
二、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通過備案后,海關核發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18位統一編碼,用于辦理通關業務。食品進口商通過備案后,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通關業務。
三、本公告實施之日前,已在海關備案的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海關主動核發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18位統一編碼,原企業備案號停止使用;已在海關備案的食品進口商,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原企業備案號停止使用。
四、食品進口商在進口食品時,應當以“境內收貨人”身份向海關申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在填制“企業資質”申報項目時,“508-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備案”的“企業資質編號”欄目應當填報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18位統一編碼,“509-進口食品進口商備案”的“企業資質編號”欄目應當填報食品進口商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五、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進口商備案信息可通過“中國海關企業進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的“特定資質行政相對人名錄”欄目查詢。
本公告自2024年9月5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