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4-03-29 字體:大 中 小
原油即未經加工處理的石油。它是烷烴、環烷烴、芳香烴和烯烴等多種液態烴的混合物,具有特殊氣味,通常是褐色或黑色的,在常溫下呈流動或半流動的黏稠液體。它是現代工業和全球經濟的基礎之一,幾乎所有領域都離不開它,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那么海關對進口原油的檢驗監管都有什么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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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驗監管方式
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口原油檢驗監管方式的公告》,進口原油監管方式調整為“先放后檢”。
1.“先放”是指進口原油經海關現場檢查(信息核查、取制樣等)符合要求后,企業即可開展卸貨、轉運工作;“后檢”是指對進口原油開展實驗室檢測并進行合格評定。
貨物靠港后,先由海關實施現場檢查,無異常的即可卸貨和提離,海關實驗室檢測不影響卸貨和轉運。
現場查檢內容包括:核查貨物的品名、產地、數量、重量、批次、規格、包裝、標記等是否與申報相符,核查是否隨附中文安全數據單(MSDS),驗核安全數據單中危險類別、安全防護、應急處置等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對貨物進行現場檢驗和取制樣。
2.實施“先放后檢”的進口原油經海關檢驗合格、出具證單后,企業方可銷售、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進口原油未經檢驗的,不準銷售、使用。
3.檢驗監管中發現存在安全、衛生、環保、貿易欺詐等重大問題的,海關將依法進行處置,并適時調整檢驗監管方式。根據國家標準《原油》(GB 36170-2018)的相關強制性要求,進口原油中204℃前餾分有機氯含量(質量分數)應不大于10μg/g。不符合該標準的進口原油,應依法實施退運等措施。
4.進口企業在申報環節還可以申請“兩段準入”模式下的“附條件提離”?!皟啥螠嗜搿庇伞逗jP全面深化業務改革2020框架方案》提出,是指以進口貨物準予提離進境地口岸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含場地)為界,分段實施“是否允許貨物入境”和“是否允許貨物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或使用”兩類監管作業的海關監管方式?!案綏l件提離”與先放后檢并行操作流程中,“先放”“后檢”與“一段入境”“二段入市”有機對應結合,可以最大化地享受政策紅利。
二、檢驗要求
原油屬于法定檢驗商品,未經海關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原油不準銷售、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為規范進口原油檢驗工作,保護人民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提高進口原油質量和促進原油貿易發展,海關對進口原油實施口岸檢驗的方式。
1.品質檢驗。原油按照國家標準《原油》(GB 36170-2018)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測,分別為水含量、交接溫度下蒸氣壓、機械雜質含量、204℃前餾分有機氯含量、鹽含量、密度、硫含量和酸值8項。
2.?;O管。原油同時也是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的產品,屬于易燃液體,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編號為1267或3494。根據《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有關規定,進口原油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報關時,填報事項應包括危險類別、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編號)等,還應提供“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符合性聲明”和中文安全數據單樣本。
3.重量鑒定。根據《關于調整進口大宗商品重量鑒定監管方式的公告》規定,海關對進口大宗商品逐批實施重量鑒定調整為海關依企業申請實施;必要時,海關依職權實施。
進口原油收貨人或者代理人需海關出具重量證書的,向海關提出申請,海關依企業申請實施重量鑒定并出具重量證書。進口原油收貨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關出具重量證書的,海關不再實施重量鑒定。
進口原油收貨人或者代理人應如實向海關申報重量,海關對申報情況實施抽查驗證。
三、采信要求
據海關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各產地原油品質穩定,不合格情況少。根據《關于進口原油采信要求的公告》(以下簡稱《原油采信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海關對進口原油檢驗實施采信管理。
1.實施采信商品范圍
實施采信的進口原油(HS編碼2709000000),為進口法定檢驗商品。進口原油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根據需要自主選擇是否委托采信機構實施檢驗。對未選擇委托采信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口原油,海關按照原有法定檢驗程序實施檢驗。
2.檢驗項目、適用的技術規范及檢驗方法
采信機構應當按照《原油采信公告》的附件1《進口原油采信檢驗項目、適用的技術規范及檢驗方法》所列明的技術規范、檢驗方法對進口原油實施檢驗。
3.采信機構要求
檢驗機構申請納入進口原油采信機構目錄的,應根據《原油采信公告》的附件2《“海關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機構目錄管理”事項服務指南》所明確的申請渠道、申請程序向海關總署提出申請。
4.申報要求
進口原油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實施采信的,在申報環節應注意以下四點:
(1)海關對同期裝載在同一運輸工具上的進口原油采用相同的檢驗監管模式。
(2)在“貨物屬性”欄選擇“檢驗結果需采信”類型進行申報。
(3)在對應貨物項號的“產品資質”欄中錄入“采信機構代碼/檢驗報告編號”,在錄入采信機構代碼和檢驗報告編號時應區分大小寫。
(4)在“隨附單據”欄上傳檢驗報告以及《原油采信公告》的附件3《質量安全符合性聲明》。其中,檢驗報告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并包含貨物相關運輸信息;“質量安全符合性聲明”應如實填寫,并在“貨物清單及對應檢驗報告列表”中將申報貨物信息與檢驗報告編號進行一一對應,以便于海關驗核,提升查驗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