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4-03-05 字體:大 中 小
我國是全球照明產品生產大國和出口大國,大量產品銷往各個國家及地區。本文結合燈具等照明產品出口企業關心的問題,對我國照明產品出口中需要注意的事項進行解答,希望對有需要的貨主朋友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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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國外關于照明產品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趨勢是怎樣的?
目前照明產品技術性貿易措施具有以下趨勢:一是涉及范圍更廣,采用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國家不斷增加。2022年以來,印度尼西亞、墨西哥、南非等國家不斷新增各項技術要求。二是針對性更強,LED照明產品已經成為國外新發布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重點,對LED照明產品的合同評定、技術標準和測試要求方面的技術性貿易措施越來越多。三是技術要求更嚴,隨著科技的發展,各國照明產品技術性貿易措施的技術標準要求不斷加強,例如歐盟的ErP指令,分為三個階段實施,每個階段的光效要求都在提高。
二、企業在申報出口照明產品時應該注意什么?
根據我國海關監管相關規定,出口的照明產品不屬于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對于法定檢驗商品以外的進出口商品,海關總署制定并下達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計劃,對部分商品實施抽查檢驗和監督管理。企業在辦理照明產品出口業務時,應提前了解海關相關要求,如實向海關申報,并積極配合海關監管。
三、出口歐美市場一般需要什么認證?
出口到歐盟的照明產品一般需要申請CE認證,表明產品符合歐盟相關指令的要求。出口到北美的照明產品必須經美國UL安全認證或CUS(加拿大與美國)的安全認證。UL安全認證主要是對產品安全性能方面的檢測和認證。另外,歐美在電磁兼容、能效標簽、廢棄電子產品管控等方面還有多種指令要求。若企業想了解相關認證具體情況,可咨詢屬地海關相關部門。
四、企業應如何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
企業要合理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在遭遇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不利影響時,及時與海關部門溝通,并加強與采購商、國外經銷商、行業協會和檢測機構之間的雙向信息交流,拓寬獲取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信息的渠道。除向行業協會尋求信息和技術方面的支持外,企業應當積極參與海關組織的WTO規則下有關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通報評議和相關研究工作,發揮積極作用。此外,還應加大科研設備、人員與經費的投入,加強技術創新、增強技術實力,以更好適應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