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4-02-21 字體:大 中 小
花生油、玉米油、橄欖油、大豆油……是中國人餐桌上常見的植物油。我國是世界第一大食用植物油消費國。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進口食用植物油已經成為我國食用植物油市場的有益補充。那么,植物油有哪些?怎么挑選?海關又是如何保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這里,做香港進口到內地物流的飛龍世紀物流帶大家一起來了解,希望對有需要的貨主朋友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食用油進出口物流運輸需求,歡迎聯系我們。
進口食用植物油的流程介紹:
(一)企業資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向中國境內出口食用植物油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海關總署備案。食用植物油進口商應當向其所在地海關備案。進口食用植物油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獲得海關總署注冊。
食用植物油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進口商備案、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可以通過登錄“互聯網+海關”平臺或是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進行備案或注冊。
(二)申報要求
企業向海關申報時,應提交進口食用植物油的商業憑證、官方證書、合格證明等必要材料。2018年8月1日起實施的關于檢驗檢疫單證電子化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90號)明確了在向海關申報辦理檢驗檢疫手續時無須提交紙質單證的類別,并規定了不同單證類別的不同電子化提交方式。
(三)海關檢驗檢疫
1.單證審核。海關根據監管需要,對企業申報提交的檢疫證書、貿易單證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審核。對于單證審核不符合要求的進口食用植物油,不予受理申報。
2.檢查作業。海關根據監管需要,對進口食用植物油實施現場查驗、監督抽檢及風險監測。
3.合格評定。進口食用植物油經合格評定合格的,準予進口。進口食用植物油經合格評定不合格的,海關出具進口不合格證明。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由海關責令當事人銷毀或者退運;其他項目不合格的,經技術處理符合合格評定要求的,方可進口銷售或使用。